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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江评论:直播“卖好”货,更要卖“好货”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23-03-23

  荆州新闻网评论(评论员 王晓倩)网络直播,是重要的现代传媒手段,在今年的两会中,就有代表提出利用“直播”讲好中国故事。社会生活中,一些心理、情感咨询师、法律界人士、历史学家也经常利用直播开展工作,包括清华、北大等高校教师都在直播平台开设直播公开课,很多传统文化更是通过直播焕发新的光彩。在2022年江陵县电商年货节上,江陵县副县长涂阳慧、贺伟走进直播间,当起带货主播,向全国人民推荐江陵好物。

  网络直播,究竟能带来怎样的价值,很大程度取决于使用直播的人。近日,央视3·15晚会揭露了直播带货的消费黑幕,直播间“苦情戏”骗局被曝光。不少解决家庭纠纷、调解家庭矛盾的直播,从情节到产品,从演员到场景,多是为了兜售产品。直播行业带动了数据造假,行业中买粉丝关注、点赞,虚报数据等行为,早已成为“行业猫腻”,同时也带动了很多黑产、灰产行业;某些带货主播为讨好粉丝,打压商品价格,导致假货和低价在市场泛滥。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88.4万余家直播相关企业。从事直播相关的业务企业中,0.6%的相关企业曾出现法律诉讼,0.7%的相关企业曾出现经营异常,0.2%的相关企业曾出现行政处罚。

  监管部门应加快直播行业法治力度。2020年7月1日,《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实施。其中明确禁止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以及篡改交易数据、用户评价等行为。商家不得发布产品、服务信息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只有全面、真实、准确的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才能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平台需要加强规范和管理。2022年3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强调,网络直播平台要更好地落实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维护网络和实体的市场秩序。直播平台要严格把关直播内容,提高直播的“门槛”,提高主播的诚信意识和职业素养,同时配合监管。对引导交易、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惩处,严格按照售前、售中以及售后等服务标准,将消费者需求作为发展导向,确保消费者权益。

  带货主播须带上诚信与责任。一些直播间人气长盛不衰,时常出现“秒光”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消费者对网红主播的信任。呵护信任至关重要,维持稳固的信任关系更是殊为不易。一两次的质量问题就有可能动摇消费者信任的根基。带货主播不仅要做到审慎选择推荐的商品,把好质量关,更要时刻关注商品出售之后的口碑和用户反馈,把好售后关。要“卖好”货,更要卖“好货”。

  消费者要注意理性购买。在购物时,应保持科学理性消费的心态,不要受直播平台“价格低廉”“秒杀”“数量有限”等煽动性宣传语营造的营销氛围所影响,也不要出于对主播个人的盲目信任而冲动消费,要多思量购物是否符合自身需要。同时,消费者要认真查看经营者在直播平台的资质信息公示情况,购买商品时要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网店进行评估,做到货比三家。

编辑: 柯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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