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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江评论:怒赞用法律武器“怒怼HR”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23-03-04

  荆州新闻网评论(特约评论员 张仲旺)最近,一则“女子试用期被辞退要求n+1赔偿,现场给HR普法”的视频火了。视频中,北京一女子实录了与公司HR协商赔偿的过程,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也争取到了最佳的赔偿方案。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讨论热议,并有评论鼓励该女子称“社会需要这种不妥协的人”“你给很多人做了榜样”“她争取到的这道阳光也会照到我们”。

  近几年,“年轻人整顿职场”这一话题,多次冲上社交平台热搜榜单。“拒绝加班”等关键词,更是成为了这一群体鲜明的属性标签。想必大家都曾听说过这样一句话:“80后对领导唯唯诺诺,90后在摸鱼装模作样,只有00后在整顿职场。”自从年轻人步入工作岗位,“整顿职场”的各类话题接连不断地爆出。洞悉此类现象背后的本质,除了物质条件更加优渥、信息渠道愈发多元、沟通方式趋于直接等因素外,更多的则是因为当代年轻人法律意识与权益诉求的普遍觉醒。

  众所周知,劳动者在寻找工作岗位的过程中,通常都会遇到用人单位所设立的“试用期”。所谓“试用期”,即是指在约定的时间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互相进行了解、研判、考核,并为下一阶段彼此的双向选择奠定基础。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在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时长、次数、工资、权益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然而,现实中的部分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的强势辞退以及不愿补偿时,大多会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用人单位也会利用法律条款的瑕疵不足和劳动者的知识盲区,堂而皇之地获取不当利益。

  《孟子·离娄上》有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视频中的女子在遭受不平等待遇之后,并未选择灰溜溜地离开公司,而是主动找到公司HR理论,要求其根据法律规定给予n+1赔偿。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该女子逻辑严密、融会贯通、方法得当,可以说是“为打工人扳回了一局”。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约翰·密尔在其著作《代议制政府》中曾经提及:“人民各项权利不能只写在纸上而在实际生活中却得不到履行或反遭践踏,所以还要相应的捍卫权利制度。”诸如“侵犯劳动者权益”等社会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看似理所当然,实则并不合理合法。

  在职场中,劳动者的权益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侵犯损害。很多劳动者多是害怕维权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宁愿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用人单位欺负,也不愿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权益,只有靠自己争取才能真正拥有,而不是仰赖于任何人的恩赐或怜悯。要保障自己的权益,就应该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和高度的维权意识。当劳动者大胆地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就必定能感受到法律公平正义的力量。也只有法律意识普遍觉醒,权益方能得到保障。当人人都去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时,整个社会的智慧和美德才能得到促进。

编辑: 柯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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