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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江评论:直播经济快车,须循法制轨道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21-12-23

  荆州新闻网评论(特约评论员 胡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布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案件,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此消息一出,网络上一片哗然,引发众网友热议。随后,薇娅的微博、淘宝直播、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的账号相继被封。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平台经济、直播带货等新经济新业态,已经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发展、解决产品滞销、保障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直播行业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联合惩戒不硬核、齐抓共管未形成等原因,网络主播偷逃税现象时有发生。在此之前,税务部门已经查处了朱宸慧、林珊珊等多起偷逃税案件。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公众人物偷逃税,不仅危害国家税收安全,而且还会形成不良示范,败坏社会风气。对直播行业加强税收征管,有利于保障税收安全,促进直播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序良俗。

  规范直播行业发展。直播经济异军突起,但当下与之对应的标准化、成熟化的行业规范尚未形成。一位好的带货达人,首先应该是一位合格的纳税人。要加强行业自律,尤其是头部网络主播,更要带头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提高自身法律素养,自觉依法依规纳税;相关行业协会要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传播正能量。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目前,税务部门较难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和收入信息,可能是普遍现象。直播平台应定期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重点网络主播身份、平台经营收入等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偷逃税行为以及趋势。网络平台企业要履行监管义务,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并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网络直播收入来源五花八门,收入性质划分存在模糊地带,较难从传统渠道获取其上下游业务的准确数据,这在客观上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也助长了网商从业人员的偷逃税行为。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偷逃税等违法失德行为的网络主播,采取行业抵制、限制和管制等惩戒手段。

  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网络主播网上从业,无实际经营地址,流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存在各地监管责任不清晰的问题,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发力,共同促进直播行业科学规范、健康长远发展。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适应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直播行业财税标准,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对直播行业进行切实有效监管,为网商依法纳税提供基础保障。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直播经济快车,须循法制轨道。规范直播行业健康发展任重道远,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依法依规管理,汇聚强大合力,直播经济才能行稳致远。

编辑: 柯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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