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线民生短信通道: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好消息!荆州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来源: 荆州日报客户端 2022-01-03

  1月2日,记者从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荆州市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美丽荆州的生态底色日益靓丽。

  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荆州市中心城区PM10累计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2.5累计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优良天数比例为88.2%,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为持续推进“气质”提升,2021年来,荆州市着力推进能源结构“清洁化”、企业治理“深度化”、尾气监管“智能化”、应急响应“精准化”上下苦功,严控高耗煤行业准入,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实行超低排放标准,有序组织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先行试点示范,实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流程防治VOCs污染,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积极推进工业炉窑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治理项目以及平板玻璃、水泥等行业工业炉窑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全面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构建“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网络,提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绩效分级管理,推进联合执法、错时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创新,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和监管水平。

  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提升,将助力荆州市高质量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地区,建设项目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无需倍量替代,为全市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腾出了绿色空间。

编辑: 刘荣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